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船费,船上用餐
费用不包含
温州-上海往返交通
邮轮小费150元/人/晚
日本离境税1000日元/人
岸上观光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遇台风等),游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港口停留时间,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我司及游轮公司概不负责
2)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以上行程仅供参考,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离港时间仅供参考;
1.签证说明
1.1. 本产品所需证件:
1.1.1. 因私护照原件,有效期要求距返程日期6个月以上;
1.1.2. 两张护照首页复印件,原始大小、A4打印;
1.1.3. 本产品航线行程若涉及日本:宾客搭乘从中国母港出发前往日本的航线,无须办理日本签证,入境日本时船方将代为申请“日本岸上观光登陆许可证";
1.1.4. 本产品航线行程若涉及韩国(釜山):岸上游期间须以团队形式团进团出。蓝梦邮轮将委托有资质的合作旅行社为您办理“观光登陆许可证”;
1.2. “港澳台”宾客还须携带有效的回乡证或者台胞证原件出行。持有旅行证或香港身份书的宾客还须携带有效的旅行证/香港身份书原件出行;
1.3. 持非中国大陆因私普通护照的宾客请确保持有行程涉及国家的有效签证,如需返回中国大陆,还需确认持有多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或等效证件。如因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或其他问题,相应损失需您承担;
2.邮轮住宿说明
2.1. 温馨提醒:当您所选房型的最大入住人数大于您实际入住人数时,邮轮公司将有可能根据舱位情况调整适合您实际入住人数的相同房型;
2.2. 邮轮部分房型可选择家庭房。鉴于普通套房及以下(家庭房)的客房面积有限,如您需要三人或四人入住一间,空间会相当拥挤,望您谅解;
3.预订限制说明
3.1. 婴儿出行
3.1.1. 考虑到宾客旅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航次出发当日出生未满6个月的婴儿不能登船,对于航程为15天及以上的航次,此最低年龄限制将提高至12个月。如您需要自行携带婴儿车上船,请您至少在开航前10天向蓝梦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将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3.2. 儿童出行
3.2.1. 18周岁以下的宾客需由一位18周岁以上的宾客陪同(以下称:随行监护人)。如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需确保已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同时随行监护人在航行(包括上下船)全程承担一切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监护责任和义务,包括出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与义务。随行监护人所行使(或默许)的任何对出行者的监护行为将视为法定监护人行使的监护责任和行为。蓝梦邮轮对随行监护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询问、说明、声明、通知,均视为已向法定监护人同等做出并被承认。
3.2.2. 随行监护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登船(一式两份):
A. 其父母及随行监护人必须填写“授权声明信”及“随行监护人承诺函”,文件可向蓝梦邮轮客户服务中心咨询,自行打印并签字;
B.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有法定监护人与孩子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C. 如果陪同出行的成年人非未成年人的父母,而是其法定监护人,则必须出示相关的“法定监护证明”。
如宾客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以上文件,船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登船手续,宾客的相应损失须自行承担。
3.3. 孕妇出行
3.3.1. 由于船舶没有配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因此孕期超过24周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怀孕未超过24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该证明需要含有该孕妇怀孕周数、预产期并加盖医院公章及诊断医生签章,同时应含有证明母亲和胎儿健康状况良好、合适邮轮旅行且非高风险怀孕的医学诊断,并至少在开航前10天前向蓝梦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为了您的安全,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医院证明,蓝梦邮轮将会取消您的预订或拒绝您的登船要求,宾客的相应损失须自行承担;
3.4. 长者出行
3.4.1. 对于长者未设年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出行。我们建议随身携带医生开具的健康证明文件或体检报告,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和有家人全程陪伴,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史报告。更多出入境药物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4.防疫要求
4.1. 宾客需要在进入旅行目的地国家前,提前确认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的最新入境要求,如因此造成的航程受阻,蓝梦邮轮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特殊提示
5.1. 对于疾病、特殊饮食需求、身体条件等有特殊需求的宾客,请至少在开航前5个工作日前联系蓝梦邮轮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及报备,部分特殊需求需要开具医生证明;
5.2. 船上医疗设施有限,携带任何您在邮轮上可能需要的药物/设备是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宾客须确保携带上船的任何药物/医疗设备可以安全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胰岛素、大型医疗设备、氧气瓶、腹膜透析等。携带医疗设备需在预订前通知邮轮公司并取得同意。更多出入境医疗设备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5.3. 每位宾客包括婴幼儿必须拥有独立床位和救生衣,请按实际宾客人数预订客房;
5.4. 邮轮行程可能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或天气原因调整,具体航线的停靠港及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6.保险说明
6.1.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蓝梦邮轮已为所有登船的宾客购买了一份邮轮旅行保险,以补偿可能面临的邮轮航程变更或延误带来的损失,具体保障以保险公司根据航线实际情况确认为准。该保险计划不包含宾客个人财产损失和紧急医疗救助等意外;
6.2. 我们强烈建议宾客出行前购买旅行意外保险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6.3. 我们在此特别提醒,对于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发地/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和/新冠病毒及与其相关的防控措施)导致的邮轮产品套餐取消、邮轮套餐或航程意外中断、医疗援助、检疫隔离、其他旅行行程变更等所有相关费用,蓝梦邮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支付及发票
7.1. 支付说明:支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7.2. 发票说明
7.2.1. 该网站预订仅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旅游服务-旅游费”或“旅游服务-团费”;
7.2.2. 该网站预订时将付款至上海乐嘉乐国际旅行社的团费可开具发票。
7.2.3. 船上消费属境外消费,消费的账单即为形式发票,不可再申请开具发票;
7.2.4. 电子发票申请:
A. 若航程结束日在当月25日之前,须在当月申请该行程所属的发票;
B. 若航程结束日在当月25日之后,须在次月之前申请该行程所属的发票;
C. 逾期不得申请该行程所属的发票;
1. 退订取消规则:
若您非因规定原因而退订取消,则应按船票全款的百分比支付取消费,以下退改政策仅适用于本次预订。具体适用政策及例外情况详情见《旅客票据合同》。
2. 修改变更规则:
1、在预订出发日前90天及以上,不收取任何取消费用。
2、预订出发日前89天至45天,按照航行价格的25%收取。
3、预订出发日前45天至15天,按照航行价格的50%收取。
4、预订出发日前14天及以内,按照航行价格的100%收取。
您在出发日期前7天及以内解除合同、未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因任何原因放弃旅行的,将无权要求退还任何已付金额。
预订时须提供订单内所有宾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生日、护照等信息,并不晚于出发日期前14天补充完整所有宾客信息。
2.1. 个人信息修改:
2.1.1. 开航前7天前,在保证每个客房至少一位宾客信息不变的前提下,允许您修改其他宾客的基础信息,包括姓或名、性别、出生日期和护照号;
2.1.2. 开航前7天内,任何宾客信息都不得更改;
2.1.3. 在促销期间,请您务必提供准确的宾客信息,如在促销期外更改宾客信息会导致原来预订时享受的促销政策不适用,具体价格请以变更当时预订系统的报价为准;
2.2. 航次变更:
2.2.1. 您需要将订单取消后重新预订,并根据上述取消政策收取相应的取消费用;
2.3. 房型或房号变更:
在同一航次上,宾客提出以下申请时:
2.3.1. 房号修改时(房型不变更):不收取更改费用;
2.3.2. 房型修改时:低舱型更改为高舱型,需按照新房型的实时价格支付船票费用;
2.3.3. 房型修改时:高舱型更改为低舱型,将按照新房型船票部分的实时价格收取10%的手续费和新房型实时价格的总船票费用之和,进行多退少补;
2.4. 入住人数修改:
开航前7天前:
2.4.1. 入住人数减少时,不收取取消费用,但船票费用将按照实际入住宾客的实时价格重新计算,并在实时价格的基础上多退少补;
2.4.1.1. 单房差:人数减少至1人时,将收取单人房差;
A. 玺悦套房和酩悦套房,四人起订,单房差为400%;
B. 其他房型,双人起订,单房差为200%;
2.4.2. 入住人数增加时,船票费用将按照新增预订时的实时价格重新计算;
开航前7天内(含):不接受任何修改。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祝您旅途愉快